2008年,我國受到國際金融動蕩、全球經濟減速的影響。為了應對國內外復雜的經濟社會情況,國家將財稅政策由“穩健”調整為“積極”,其中稅收政策的調整,釋放出“拉內需、保增長”的強烈信號。2008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定,在2009年,政府將“較大幅度增加公共支出,保障重點領域和重點建設支出,支持地震災區災后恢復重建,實行結構性減稅,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筆者認為,目前財稅政策的主旋律已轉為結構性減稅,并將貫穿2009年。
2008年:稅收政策承前啟后,擔負宏觀調控、服務民生、拉動經濟重任
1.出口退稅高頻調整:以提為主。
2008年出口退稅政策調整5次,涉及近萬種出口商品。
第一次,從2008年6月13日起取消部分植物油的出口退稅,退稅率由5%降為0。
第二次,從2008年8月1日起,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將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
第三次,從2008年11月1日起,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玩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4%,將日用和藝術陶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將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將部分家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13%,將艾滋病藥物、基因重組人胰島素凍干粉、黃膠原、鋼化安全玻璃、電容器用鉭絲、船用錨鏈、縫紉機、風扇、數控機床硬質合金刀、部分書籍、筆記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分別提高到9%、11%、13%。
第四次,從2008年12月1日起,將部分橡膠制品、林產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9%;將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1%;將部分水產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3%;將箱包、鞋、帽、傘、家具、寢具、燈具、鐘表等商品的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將部分化工產品、石材、有色金屬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稅率分別由5%、9%提高到11%、13%;將部分機電產品的退稅率分別由9%提高到11%,由11%提高到13%,由13%提高到14%。
第五次,2008年12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提高部分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提高553種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其中,航空慣性導航儀、工業機器人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14%提高到17%;摩托車、縫紉機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13%提高到14%。
如此高頻率、大范圍,并且以“提”字為主調的退稅政策調整在歷史上比較少見。有關數據顯示:2008年前3個季度我國經濟增速減緩的2.3個百分點中,有1.2個百分點來自于出口減速。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實行的,目的是擴大內需,增強企業出口競爭力,支持企業擴大出口,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2008年前3個季度,全國稅務機關共辦理出口退稅4224億元,其中退稅2703億元,免抵調庫1521億元。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作用不言而喻。
2.企業所得稅:以統為主。
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正式施行。“兩法”合并為企業創造了一個公平競爭的稅收法制環境,對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引進外資的結構性優化,產生了深遠影響。
3.增值稅:以轉為主。
增值稅轉型最初從東北老工業基地開始,再擴大到內蒙古東部五盟、市,后擴大到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個省26個老工業基地城市。截至2007年底,東北和中部轉型試點地區新增設備進項稅額總計244億元,累計抵減欠繳增值稅額和退給企業增值稅額186億元。2008年增值稅轉型又擴大到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試點工作的循序推進為2009年增值稅全面轉型奠定了堅實基礎。
另外,2008年稅收政策在促進下崗再就業、高新技術發展、房地產市場和資本市場發展、新農村建設、汶川地震災區災后重建等方面也不乏可圈可點之處。
2009年:結構性減稅將成為稅制改革的主旋律
2009年國際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的影響將逐步顯現,減負讓利成為目前支持企業發展的當務之急。2008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的結構性減稅將成為2009年稅制改革的主旋律。而結構性減稅正是十六屆三中全會確定的“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原則的深度實踐。
1.增值稅轉型進入整體實施。
2008年11月1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新修訂的3個條例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變化。
第一,允許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修訂前的增值稅條例規定,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樣企業購進機器設備稅負比較重。修訂后的增值稅條例刪除了有關不得抵扣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規定,允許納稅人抵扣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
第二,為堵塞因轉型可能出現的稅收漏洞,修訂后的增值稅條例規定,與企業技術更新無關且容易混為個人消費的自用消費品(如小汽車、游艇等)所含的進項稅額,不得予以抵扣。
第三,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修訂后的增值稅條例對小規模納稅人不再設置工業和商業兩檔征收率,將征收率統一降至3%。
第四,將一些現行增值稅政策寫入修訂后的條例中。主要是補充了有關農產品和運輸費用扣除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等規定,取消了已不再執行的對來料加工、來料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設備的免稅規定。
第五,根據稅收征管實踐,為了方便納稅人納稅申報,提高納稅服務水平,緩解辦稅服務廳的申報壓力,將納稅申報期限從10日延長至15日。明確了對境外納稅人如何確定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發生時間、扣繳地點和扣繳期限的規定。
第六,將礦產品增值稅稅率恢復到17%。
從企業方面來看,2009年實施此項改革將減輕稅負1233億元。此次增值稅轉型是我國歷史上單項稅制改革減稅力度最大的一次,對金融危機背景下的企業發展無疑是利好消息。以山東省為例,作為制造業大省,該省企業將減負188億元。
從財政方面來看,增值稅全面轉型帶來了減收因素,將可能減少2009年增值稅約1200億元、城市維護建設稅約60億元、教育費附加約36億元,剔除增收的企業所得稅63億元,將減少財政收入1233億元。以廣東、浙江兩省為例,按2007年相關數據測算,2009年增值稅轉型后,廣東省增值稅將減少162億元,浙江省將減少174.6億元。各地政府在安排2009年收入規模時對此應予以充分考慮。
2.新成品油消費稅政策全面實施。
成品油稅費改革醞釀了十幾年。最近一段時間國際油價走低,為這一改革的推行提供了契機。2008年12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公告,就《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公開征求意見。隨后,于2008年12月18日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宣布成品油稅費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次成品油稅費改革不是開征新的單獨的燃油稅,而是利用現有稅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實行成品油稅費改革。在不提高現行成品油價格的前提下,將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單位稅額相應提高。此舉降低了另外開征燃油稅帶來的風險和阻力。
依據年消費3億噸~4億噸原油(2億噸~3億噸成品油)測算,預計2009年成品油稅費改革將增加2000億元到3000億元的財政收入。這次調整形成的成品油消費稅收入主要用于替代公路養路費等6項收費的支出,補助取消已審批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的地方,扶持種糧農民、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
3.稅收政策以穩為主,局部微調。
考慮到2008年稅收政策的高頻大幅調整,結合一些專家意見和實際企業調查,筆者認為,2009年我國稅收政策將會以穩為主、局部微調,可能不會有新稅種推出。
2009年出口退稅率上調空間不大,企業所得稅、車船稅、車輛購置稅等稅收政策將以穩為主,稅率下調空間不大。
2009年為拉動內需、減少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激勵房地產市場、證券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契稅、印花稅等稅種的稅率或許會小幅下調。同時,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配合節能減排政策的實施,支持新農村建設,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種的稅率或許有小幅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