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為導航儀、工業機器人、摩托車、縫紉機等產品
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將提高部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以緩解相關企業的困難,增強其克服金融危機的信心。這是今年內我國第四次上調出口退稅率。昨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此事發布了通知。
通知稱,從明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產品的出口退稅率。這主要包括將航空慣性導航儀、工業機器人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14%提高到17%;將摩托車、縫紉機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13%提高到14%,共553種產品。
財政部門表示,上述出口產品退稅率的調整,是我國主動應對當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形勢而采取的積極的財政政策的又一組成部分,有利于緩解企業困難,增強克服金融危機的信心。(趙鵬)
■分析
四度調稅暗含引導產業升級主線
提高部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這是今年內第四次上調出口退稅率。
專家指出,從年內四度上調出口退稅率政策看,盡管我國外貿政策對企業扶持力度不斷加大,但政策調整背后始終貫穿著調整產業結構、加快外貿產業升級轉型的主線。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說,正如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的要“進一步增強抵御外部經濟風險能力”,在國際經濟結構不斷調整的大背景下,調整出口退稅率政策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對于當前應對經濟增長放緩挑戰,尤其是提高企業出口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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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購國產設備不再退增值稅
昨天,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采購國產設備,可全額退還國產設備增值稅的政策停止執行。
不過,為保證政策調整平穩過渡,外商投資企業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含本日)購進的國產設備,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信息核對無誤的情況下,可選擇按原規定繼續執行增值稅退稅政策,但應當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今年11月9日以前獲得《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并已于12月31日以前在主管稅務機關備案;2009年6月30日以前實際購進國產設備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且已在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退稅;購進的國產設備已列入《項目采購國產設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