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驗發2011—2012年會計人員榮譽證書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驗發2011—2012年度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的公告
為表彰在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做出貢獻的會計人員,鼓勵廣大會計工作者熱愛會計事業,做好本職工作,增強職業榮譽感,根據財政部關于《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試行規定》(〔88〕財會字第38號)精神,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我廳將組織驗發2011—2012年度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頒證條件:凡在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內從事會計工作,持有自治區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在崗會計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可申請《會計人員榮譽證書》:
1、專門從事會計工作二十五周年以上;
2、在內蒙古自治區邊遠高寒地區(見附件1)專門從事會計工作年限達到二十周年以上;
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因以下原因中斷,累計時間不超過十年可連續計算:經批準脫產學習的;組織分派從事審計、財政、稅務、金融、計劃、統計、物價等與會計專業相近專業工作的。內蒙古自治區邊遠高寒地區從事專業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不能將在非邊遠高寒地區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合并。
二、頒證程序:符合頒證條件的會計人員,需填報《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申報表》(見附件2),并經所在單位同意簽章,由上級主管部門財務、人事機構審核簽章同意后統一報同級財政部門,再經同級財政部門對其申報資格進行審查批準,報自治區財政廳核準,統一驗發由財政部頒發的《會計人員榮譽證書》。
三、為表彰會計人員獻身會計事業,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所做的貢獻,除為在會計崗位上從事會計工作達二十五年以上的人員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外,各單位還應為其一次性發放獎勵資金(列支渠道和獎勵金額由各單位自定),以體現對會計人員的重視和關懷。
四、申請領取《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的會計人員,要求對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進行審驗,并由同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在其“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檔案”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進行記載。
五、各地區、各部門務于2012年11月底前將符合頒發條件的《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申報表》(一式兩份紙質及一份電子版)連同本人的一張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并上報財政廳會計處,以便辦理驗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手續。聯系人:李曉燕,聯系電話:0471-4192062。
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是一項是十分嚴肅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嚴格把關,做好有關工作,嚴禁弄虛作假,騙取榮譽,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附件1:按國發[1983]號文件-內蒙古邊遠高寒地區表.doc
附件2: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申報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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