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長春市委了解到,為構建大就業格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長春市決定采取措施加大對民營企業的稅收扶持力度,包括上調個體業戶營業稅起征點最高至5000元等。
據介紹,長春市下發通知要求,對按期納稅的個體經營者的營業稅起征點將由原來的月營業額2000元,調整為長春市城區月營業額5000元、外縣(市)月營業額3000元;調整范圍不包括交通運輸、廣告、房屋租賃、典當、按摩、網吧、氧吧行業。同時,長春市還將調整定期定額征收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的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
另外,對于長春市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不包括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等行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其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有《再就業優惠證》者、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