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稅務審計行業從業人員指出,隨著股票期權在企業高管收入中的比重日益顯眼,政府加大了這方面的監管力度
在諸多爭議聲中,宗慶后個稅案當事雙方昨天均保持沉默。達能方面繼續表示,不予置評,宗慶后的電話依舊處于無人接聽狀態,并沒有給出令人期待的解釋。宗慶后的下屬則向媒體表示:“你們要相信他(宗慶后)。”
昨天,達能發布2008年一季度銷售業績報表顯示,當季集團銷售額上升18.7%,達37.60億歐元。其中,鮮乳制品業務銷售業績上升10.5%,水飲料業務增長7.0%,嬰兒營養品業務增速達到18.8%,醫療營養品業務增速為14.6%.但達能提供的資料中只字未提娃哈哈。
日期之惑與收入之謎
娃哈哈工會顧問、和君咨詢總裁李肅則繼續為宗慶后叫屈。昨天,其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盡管在與這些爭議收入相關的四個合同中都注明繳稅問題由宗慶后自己解決,但是“達能此前一直告訴宗慶后,稅已經在新加坡交完”。據李肅稱,每次達能支付給宗慶后的相關款項,“實到賬數額均少了一部分。”“當時宗慶后以為是在新加坡繳的稅,但是現在也不知道這筆錢去哪了。”根據李肅的解釋,去年8、9月份,宗慶后曾經接到達能的傳話,“要狀告宗總三點,索要商業賄賂、逃稅以及國有資產流失。”接到這消息后,宗慶后團隊進行自查后主動補繳了稅款。對李的說法,記者未能得到達能方面的回應。
而根據此前《財經》雜志的報道,國家稅務總局于去年8月份接到舉報后,迅速敦促杭州地稅局查辦。而此案正式立案的時間在去年11月。此前達能方面對外證實的是,去年11月曾接受杭州相關稅務部門的調查。
從去年8月國家稅務總局接到舉報到11月正式立案,這段時間內宗慶后迅速完成了大部分稅務補繳。然而,這個時間差內究竟真正發生了什么,外人似乎一時無從知曉。
有審計行業專家分析,宗慶后此舉意欲證明其主觀上沒有隱藏收入或者偷逃稅款的故意,“但事實上能否證明還很難說。”
作為娃哈哈集團工會委托的新聞發言人,李肅還表示,獎勵股協議中,達能通過無息貸款方式將相關子公司股份出售給宗慶后,隨后根據宗慶后的業績,達能增資回購相關股權,宗慶后不僅還清無息貸款,并得以獲得差價,以及其間的紅利等收益。
此前,宗慶后曾在一封公開信中自稱:“現在才拿到不到3000歐元的工資。就算他們(達能)所承諾的每年利潤的1%獎金(還制定了很多指標,如達不到還得扣減或取消)及每年10萬左右歐元的工資補貼,若能拿到手的話,我想我亦可能屬于世界上最廉價的董事長兼CEO了。”
目前爆出有偷稅嫌疑的收入主要包括“服務費”以及股權獎勵收入,前者涵蓋在獎金與補貼之中,而后者即股權激勵的相關收入則并未在宗慶后的公開信中提及。業內人士指出,在海外企業工資體系中,高層享有的股權激勵收入占據收入的相當比例。宗慶后這位自稱“最廉價的CEO”十年間究竟獲得了多少收入,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不過從本報獲得的資料看,從1996年到2005年,宗慶后領導下的娃哈哈,幾乎每年都超額完成了利潤指標,短短十年內,娃哈哈合資公司純利也從最初1.1億余元增至近十億元。這從另一側面,也再次證明了宗的商業能力。
宗慶后也許不是唯一
無獨有偶,在宗慶后個稅謎案之前,素有“打工皇帝”之稱的李開復(谷歌中國區總裁)也曾遭遇漏稅質疑。中國究竟有多少高管存在稅務問題?
監管和避稅好比貓和老鼠。律師指出,避稅有兩種,一種是合理避稅,一種是違法的。“合理避稅指每個具體問題上都符合當地法律。”是否涉及偷稅則需要視其是否有“直接故意或者采取法律禁止的手段”。
據業內人士透露,現實中避稅方法有很多,例如,“實際上支付給一個人的工資分由多個人領取。還有便是通過各種名目的補貼避稅。”此外,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還表示,對于涉外企業的高管,可以通過在不同國家和地區分開領取工資的方法避稅。“例如可以與其就職的跨國公司不同地方的子公司簽訂多份勞務合同,通過在稅率低的國家或地區領部分收入以避稅。”
跨國公司的發展讓征稅變得更加復雜,但是在全球化趨勢下,這種情況并不是沒有對策。君悅律師事務所張杰鴻律師指出,國家和國家、國家和地區之間的稅收協定支撐起稅收全球化發展,“這是未來的趨勢,即一個經濟行為,最終只要繳一種稅。換句話說,即不能逃稅也不會重復征稅。”在這一背景趨勢下,在中國工作超過一定時限的中國人以及外籍人士全球收入均需要向中國納稅。在稅務全球化的同時,中國政府對稅務的監管力度正越來越嚴格。而2006年出臺的個稅申報制度也是一個佐證。
有稅務審計行業從業人員指出,隨著股票期權在企業高管收入中的比重日益顯眼,政府加大了這方面的監管力度。“近兩年開始涉外公司獎勵給高管的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權需要到相關稅務部門去登記。登記所涉及的內容非常詳細,包括獎勵形式、數額、時間等一系列細節。”但是在這一規定出臺之前,公司給予高管的獎勵是否需要及時補申報?若不申報是否追究責任呢?據這位從業人員稱:“對此,相關部門目前還沒有給出明確的處罰細則。”這位人士同時指出,若股權激勵涉及的是海外非上市公司,這種情況如何申報,國內依舊沒有明確規定。
對于宗慶后輾轉于境外取得的收入,這位業內人士稱:“不得不承認,這一個案中,我們目前還沒有有效的手段去監督。主要靠其自動申報。目前我們還處在監管的初始階段。”不過這位人士指出,在大氣候不斷從嚴的背景下,連續曝光相關高管的個稅疑案,對企圖打擦邊球的人有一定震懾作用。
張杰鴻律師指出:“國家相關稅務條例規范正在不斷的細化,進步很快。但執行層面的資源,手段技術和方法與發達國家還有差距。與此同時還需要培養社會納稅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