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昨日指出,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已大半年時間,在實際執行中存在一些問題。應盡快出臺配套政策,出齊優惠目錄,重新明確企業稅收優惠的審批制度等。
在中國產業集群高層論壇上,賈康說,新企業所得稅法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首先,企業所得稅的優惠目錄還沒有出齊。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公共基礎設施等領域需要制定一些操作性很強的規定,才能實施稅收優惠政策。
其次,涉及到一些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稅優惠的管理問題。新法第88條雖然有所規定,但這項規定仍存在一些問題。
賈康還指出,新企業所得稅法雖然明確企業所得稅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限定于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但仍存在有待明確的地方:一是對于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認定,應怎么認定、由誰認定;二是研究開發費用項目內容,即研究開發費用究竟應列支哪些具體費用;三是原來的關于技術開發費的相關規定如何適用等。
他說,“如果稅務機關無法有效地對納稅人計提這部分費用進行監管,一些企業就會以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名義,多計提研發費用或擴大計提范圍,從而出現關聯企業避稅的又一手段”。
賈康認為,當前要促使各方面共同加快新稅法配套政策的出臺,提高政策的時效性和有效性。并針對重點難點問題,盡快出臺相關優惠判定標準,以保證基層操作時有章可循。此外,應重新明確企業稅收優惠的審批制度。比如,哪些稅收優惠屬于審批類,哪些屬于備案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