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稅征收由“空轉”轉為“實轉”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一大焦點。由于對物業稅是以物業類別檔次還是以套型、面積數量的多少作為征收依據的爭論始終難于統一,大量擁有較大面積的官員住房的持有稅也是一個敏感問題,很多人無不悲觀地認為,物業稅的征收還有待時日。然而,在搜狐網主辦的“中國地產新視角2008責任地產高峰論壇”上,經濟學家徐滇慶透露,北京大學目前提出了一個房地產稅方案,這一方案只對房不對人。簡單地說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見房就征稅,包括軍隊在內”。這一方案規避了許多非稅收因素,得到與會者的一片掌聲。
徐滇慶介紹,按照該方案,首先由地方國土資源局按照住房的面積開出所有住宅的稅單,借鑒國際經驗,采用“公告房價”的方法,將個區塊區分為甲乙丙三等,“公告房價”與住房面積算出的稅單一律通過郵局寄出。相應政策上給每一個人30%的免稅額,業主拿到稅單以后,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去辦理繳稅手續,如果每戶3個人,就可以免繳90%的稅。按照現有住房情況計算,按這種方式70%以上的人可以不交稅,窮人完全豁免。另外,政策上還對中產階級每個人再給20平方米的低稅額,年利率0.5%.這樣,3口人的家庭就有150平方米的免減稅,估計90%以上的人不會受到物業稅的重大沖擊。對于超過上述范圍的,一律繳納2.5%的稅。
徐滇慶進一步介紹,在此方案下,雖然可以把別人的身份證借過來交稅,但是一旦出現糾紛,法律只會保護納稅者的產權。如果到限定的時間還不納稅的話,將開始向欠稅人按照18%信用卡的利息加收利息,一個月以后不交的話,欠稅人將收到一張傳票,二個月以后不交將收到第二張傳票,三個月以后不交的話加收的利息將提高至22%,再不去繳納的話,將收到第三張傳票,此時傳票性質已由經濟問題轉為了犯罪,最高可判七年,再不繳稅的話欠稅人的房子也會被封掉。
徐滇慶表示,該物業稅方案可以抑制貪污腐敗,防止把稅負轉移到老百姓身上。
中華工商時報
[編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稅”征收方式以及面積界定等問題,已經被建設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提上了議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臺。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征稅目的是為了“鼓勵、引導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加大中小戶型房屋的供應量。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物業稅?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編輯留言:
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場主題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滿足,房地產商普遍在追求利潤的驅使下,盲目建設高檔商品房和商用房產,豪華住宅,牟利的同時無形中造成房價瘋狂上漲,也為投資投機者提供了空間,更使房價增加了不穩定因素。目前解決房價過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強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優先保證土地的供應,同時加以配套的打擊投資投機行為。
可見調控房價需要從需求和供給雙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給。目前提高供給的手段還局限于行政干預和調控,長遠來看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損失,因此從長久之計考慮,健全經濟調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環節物業稅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