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在超市購物出門后,往往會將購物小票隨手丟棄。殊不知,這背后可能隱藏著一個“利益鏈”——一些人將這些小票拿到超市換領發票后,再轉手賣出從中獲利。昨天上午,記者走訪多家大型超市,直擊撿票換發票的全過程。
超市換發票輕而易舉
昨天,記者以顧客的身份對部分商場超市進行了暗訪。上午10點半,記者來到邗江路上一家大型超市。由于是周末,超市內人流量比較大。記者在超市門口撿起幾張顧客丟棄的購物小票。隨后,記者選出其中兩張金額較大的小票來到服務臺要求開具發票。只見服務人員利索地掏出發票本,詢問記者需要開具什么種類,并未核對商品。記者隨口說了句道:“一張開辦公用品,一張開食品”,工作人員二話不說就給記者開了兩張發票。
上午11點多,記者又來到揚子江中路上的一家超市。見記者背著包在門前搜集小票,超市內幾名女營業員投來了異樣的目光,但并未制止。
記者拿了兩張金額都在10元左右的小票找到服務臺,要求分開開票。記者問:“可不可以不寫名稱啊?”,對方很肯定地回答“不行,名稱必須得寫,我們要留小票作為底根進行核實”。但記者注意到,“客戶名稱”一欄一直空著沒填。
通過暗訪,記者發現,不管是否是當天的發票,一般都可以開發票。
“撿票族”鉆稅收漏洞
那么,到底是哪些人在撿這些小票,小票撿來又如何處理?據知情人士透露,“撿票族”主要有以下幾類人群:一類是拾荒者。他們除了撿塑料瓶等垃圾外,還撿顧客丟在超市門前和扔在垃圾桶里的購物小票。第二類是清潔工。他們在打掃環境衛生時,通常會將顧客丟在地上的購物小票撿出來查看,將金額大的揣進口袋,金額小的掃進垃圾簍里。第三類是以販賣發票為生的人。這些發票要么被人直接拿去單位報銷,要么以散發小名片的方式公開出售。想買這些發票,一般只需支付面額4%的“手續費”即可。“撿票族”也好,買方也罷,其實他們的獲利空間,也正是國家的稅收漏洞。
律師:撿小票換發票違法
江蘇擎天柱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以平告訴記者,在超市拾撿顧客丟棄的購物小票換取發票的行為是違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各超市不妨在發票上詳細注明日期、品名和金額,這樣才能最大限度防止“撿票族”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