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地稅局在網站上發出通知,今年4月份征期暫緩征收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款將在今年10月份征期合并征收。通知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10月繳納2007年度稅款時,應以當年9月30日未售出房屋的占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政策旨在進一步減少開發商通過捂盤惜售來拖欠繳稅的可能性。其間,地稅局的準備已在進行中。據了解,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稅源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區縣地稅局開展土地增值稅的稅源清查。清查內容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按規定進行項目登記、是否按規定申報和預繳稅款、是否達到清算條件等。各區縣地稅局須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稅源清查并上報《土地增值稅稅源情況統計表》。并且此次稅源普查并非“偶然行動”,將成為今后每年的例行工作。業內人士分析北京房地產開發商拖欠、逃偷土地增值稅的現象將被進一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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