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網站轉發的《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鉛鋅礦石等稅目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稱,自2007年8月1日起,對三種礦產品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進行調整。對此,今日有多家機構分析認為,該政策對上市公司業績影響有限。
國信證券認為:從上市公司資源稅的歷史數據靜態分析,加征雖有負面影響,但并未傷筋動骨。從2006年各公司年報中可獲得的資源稅數據來看,各個公司的稅額相差很大,并不能與各公司自產礦的金屬量成線性關系。國信證券認為,這與資源稅以原礦產量為征稅的基數存在關系,其原因在于,各個公司的礦山品位存在較大差異,礦山等級不同,采礦的入選品位也存在差異,從而造成相同的征稅標準之下稅額數據的不可比。另外,資源稅數據披露的不全面也影響到對比分析。
東方證券認為,此次資源稅的大幅調整,對整個行業將產生一定的影響,尤其是擁有上游礦產資源的企業。根據目前上市公司的年礦石開采量簡單計算,此次資源稅的調整,將增加江銅、云銅資源稅支出增加1.4-1.5億,對相對于公司凈利潤,影響幅度不大。
天相投顧認為,目前的資源稅設計并沒有充分的體現出環境成本以及資源的稀缺程度,在部分國際主要工業金屬價格幾年間上漲數倍情況下,相關產品的資源稅也應當做出一定的調整,以發揮收稅調節資源的作用,抑制相關企業產能過度擴張欲望。天相投顧認為此次調整資源稅為今后更深層次的資源品價格改革拉開了序幕,未來政策調整所覆蓋的產品范圍還將逐步擴大,計稅方式也將更加靈活。在出臺時間方面,由于需要考慮到價格改革對于中、下游商品價格的上漲壓力,因為預計政府將會相機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