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根廷經濟生產部貿易管理及政策副國務秘書處照會我駐阿根廷使館經商參處,通告根據該部2007年5月18日334號決議,完成對來自我國的卷尺產品(南方共同市場稅則號9017.80.10)的反傾銷調查。
終裁征收0.60美元/件的FOB最低限價措施,有效期5年。
近日,阿根廷經濟生產部貿易管理及政策副國務秘書處照會我駐阿根廷使館經商參處,通告根據該部2007年5月18日334號決議,完成對來自我國的卷尺產品(南方共同市場稅則號9017.80.10)的反傾銷調查。
終裁征收0.60美元/件的FOB最低限價措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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