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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了《關于明確生皮和生毛皮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規定自2007年4月1日起,對生皮、生毛皮等動物皮張類商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按13%的稅率計征。
通知規定,按13%稅率計征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動物皮張類商品包括生牛皮、生馬皮等相關32個稅目。
相關法規鏈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皮和生毛皮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關稅[2007]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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