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亦莊悄然“強征”二手房交易個稅,隨后地稅局又出臺新的房屋交易計稅標準,北京市場二手房交易將強征20%個人所得稅一事,看起來已是板上釘釘了。
但迄今為止,北京市地稅局與建委這兩大核心部門,尚未就“先稅后證”取代“個人申報”的征收形式達成一致,二手房個稅全面征收仍有一道難以逾越的“技術瓶頸”。
不過,雷厲風行的房地產調控新政,或許將為突破這一瓶頸提供空間和推動力。
主管部門思路不同
“我們和稅務系統共同下發過文件,持契稅、印花稅的完稅證明可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但到現在為止,個稅方面沒有類似的政策。”北京市建委一位官員告訴記者,“該政策短期內變化不會太大”。北京市地稅局個稅處官員也曾在半公開場合表示:“二手房交易產生的個稅,納稅人應主動向稅務機關申報。”
2003年北京市下發的《關于個人出售住房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沒有將完稅與產權過戶掛鉤。這也是一直以來地稅局征收二手房交易個稅時依據的文件。更耐人尋味的是,前段時間傳出“亦莊強征個稅”的消息后,北京市地稅局很快予以否認。
北京市地稅局如此表態,實屬事出有因,因為房屋交易產權過戶由市建委管轄,而長期以來,對于二手房個稅“先稅后證”的做法,后者始終態度冷淡。據悉早在一年前,建設部政研中心為此專門與稅務系統召開內部研討會,但事情并無實質性進展。
這一切背后所隱藏的,是建委與地稅局不盡相同的思路。前者考慮的是完善房地產梯級消費市場,而后者著眼于增加稅收,加上調控政策沖擊,讓本來就交織各方利益的二手房交易個稅問題變得更加復雜。
“為了遏制投資性需求,現在的二手房流轉營業稅政策相當嚴厲了。”北京市建委的位官員私下表示。顯然,該政策影響了二手房市場的擴容,如果強制征收交易個稅,無疑會雪上加霜,這無疑不利于該部門負責的控制房價漲幅的任務。
短期內恐難突破
“堅持‘先稅后證’,是稅收的基本原則,交易與稅收脫節將造成稅收流失,因為事后追繳稅款是非常困難的,這要求建委和地稅兩部門互相協調。”中央財經大學公共財政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稱。劉此前曾在北京市地稅局掛職擔任副局長。
實際上,兩大部門并非沒有嘗試過類似進行協調。2005年宏觀調控時,稅務總局提出“以契稅交易為核心”的規范房地產稅收意見,即規定繳納契稅后才能換得房產證,“先稅后證”,那次協調雙方配合良好。
在劉桓看來,“先稅后證”只是二手房交易個稅征收中第一個需要各部門協調的地方,地稅確定征收管理辦法,但計稅基礎是房地局、國土局的事情,牽涉面更廣。
據最新消息稱,近期國稅總局曾傳達“各地要對二手房交易強征個稅”的精神,但因技術條件限制未能推行,但北京市地稅局方面對此說法予以證實。看來短期內強征二手房個人所得稅的可能性,依舊不是很大。
名詞解釋
何為“先稅后證”?
“先稅后證”是一種形象的說法,實際上就是以個人所得稅“完稅”為產權過戶的前提,從而實現“不繳所得稅,就無法過戶”的強行征收效果。目前,契稅、印花稅等房地產相關稅種的征收均采取了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