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新稅率計算由復雜變簡單,對大部分消費者是有利的。近日,有媒體報道,部分出租自己物業作為商鋪或者寫字樓的市民發現,所要繳納的稅款比以往要高出一些。據了解,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稅務部門現在征稅的核定標準,依據的是“2005年廣州市房屋租金參考價”。也就是說,即便業主和租戶約定的租金沒有達到參考價,納稅時,業主也需要按照參考價來交稅。廣州市地稅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這種情況他們十分重視,現在還在研究中。
出租屋管理部門只是代收稅款
據了解,出租屋稅款的收取,一般是由出租屋管理部門代收。廣州市房地產租賃管理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日前的確有一些業主對新稅款的繳納額度有些意見,但因為稅款的額度不是由租賃管理所制定,而是由稅務部門制定,因此,租賃管理所也只能按照稅務部門的要求代為征收。目前,他們也將有關情況向地稅部門進行了反映。
有業內人士透露,目前自覺前往繳稅的,一般都是擁有商鋪或者寫字樓這些商用物業的業主,如果不按時納稅,將難以辦下來經營許可證。但出租住宅的業主自覺納稅的相對來說比較少,因此,受此次稅率調整的影響現在還不明顯。
出租屋新稅制比舊稅制簡單易行
對于出租屋納稅實施新規定,中原地產有關專家介紹,自今年6月1日起,個人出租屋月租金收入納稅要按照新規定進行。個人出租住宅用途出租屋月租金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綜合征收率為4%;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含)2000元以下的,綜合征收率為8%;月租金收入在2000元以上(含)的,綜合征收率為10%。而非住宅用途出租屋:月租金小于1000元的,稅率為10.7%;月租金大于1000元的,稅率為14%.此外,還應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如果租賃雙方簽訂了合同,則雙方均應按規定繳納印花稅。
對新規定,中原地產專業人士解釋,以前對出租屋征收的是七稅一費,計算頗為復雜。而按照新規定交稅后,不僅計算起來更加簡單明了,而且也便于征收管理。特別是租金在2000元/月以下的,稅率相對于以前反而是有所降低,中低端物業業主可更為受惠。
中原地產成交數據顯示,目前廣州市租賃市場上租金在2000元/月以下的成交比例超過60%,中低端產品是市場的成交主體,加上租金為2000元/月的稅率保持不變,所以整個租賃市場表現還算穩定。在實行新的征收規定后,雖然部分業主會因此產生前后稅款不同的問題,但中原地產有關研究人士認為,整體來說,因新舊征稅規定不同而帶來的糾紛還是很少的。受宏觀調控新政策影響,6月份的租賃成交更迎來一波小高潮,中原地產6月租賃成交數據顯示,該月的成交量環比上升了19.16%.
至于因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基準租金而帶來“交多稅”的問題,中原地產一些分行負責人表示,基準租金是按照上一年租賃市場的成交狀況計算得出的標準,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并不是目前市場的真實反映。某些區域會出現高于或者低于基準租金的情況,但不會相差太大。比如,東圃板塊一帶部分物業的租金會高于基準租金,低于的也只是相差100~200元/月,對交易雙方產生的影響甚微。
中原地產有關專家表示,新稅率其實反而對大部分消費者是有利的,所以,即使客戶前來咨詢,其工作人員也建議業主與客戶遵循新規定繳納稅費。而對于已在新規定實施前簽訂合同的,希望稅務部門能區別對待,在到期后簽訂新合同時,再按照新規定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