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言已久的國六條細則今日出臺。5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九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指出,為進一步抑制投機和投資性購房需求,從2006年6月1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意見》同時規定,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5年(含5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稅務部門要嚴格稅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隨意減免。
但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認為,財稅政策對于調控房地產行業發展的作用并不明顯。“因為房地產價格根源在于需求和供給,價格上漲是因為需求大,也因為供給不足,價格只是個現象,更不可能通過開征新稅種來解決。”
去年6月1日,由國稅總局、財政部和建設部三大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中,規定了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應全額征收營業稅。
其后,國稅總局幾次重申,二手房轉讓獲益部分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這些政策的收效卻不明顯。去年6月,北京朝陽區和東城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聯手以“先稅后證”形式征收二手房交易個稅,但是當月僅征得40多萬元,并在半個月之后草草收場。其他試行此規定的杭州和南京等城市也都不了了之。
財政部財政科學稅收研究室孫鋼研究員表示,“國八條”沒有收到實效是因為現有的稅收政策在操作和執行上“彈性太大”,地方政府在對待稅收政策執行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現在是局部投資過熱,很多是房地產商在囤積住房,并不是沒有房源。而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拉動投資,促進經濟增長,也會默許一些本來應該起到作用的稅收政策在當地形同虛設。”孫鋼說。
孫鋼認為,調控房地產,關鍵是從土地批租和使用方面來管理,而不能指望稅收政策所能發揮出的作用。
對該政策持樂觀態度的主要是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他表示,對房地產熱,主要是要控制短期的投機型需求。而這個控制,最有利的方式并不是物業稅,也不是提高利率,或者提高房產貸款的首付比重,應該是對短期交易的增值部分的收稅。
“比如說買了房子,5年內轉手的話,要收30%增值稅。而如果使用7年以上再變賣,就不收取增值稅。”李稻葵稱,這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一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