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綜治委日前的一項調查顯示,本市兩萬多名刑釋解教人員就業率只有6成多,針對這部分人就業困難的現狀,本市將對安置刑釋解教人員的企業實行稅收優惠。
近期,首都綜治委組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監獄局、市勞教局對5年內刑滿釋放和3年內解除勞教人員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與普通社會群體相比,這個群體的特點為“六高”:男性比例高、青壯年比例高、單身的比例高、文化低的比例高、無技能的比例高、無業的比例高。據統計,刑釋解教人員就業率僅為65.3%,而且以自謀職業為主的臨時性工作居多。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呈上升趨勢,據市監獄局調查,去年6月在本市監獄服刑人員中,二次以上判刑的罪犯為25.7%,比2000年末上升了3.9%。
調研組建議,應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就業扶助。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失業登記后,發給《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應的政策扶持。對司法行政機關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同開辦或認定的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實體,安置刑釋解教人員達到職工總數40%以上的,3年內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其次,還應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的生活扶助。除為符合條件的辦理低保外,還可建立臨時救助站,暫時解決無家可歸刑釋解教人員的居住、生活問題,臨時救助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半年。
根據調研成果,調研組已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意見》,擬由市委辦公廳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