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日前正式批準從4月7日起對中國和越南生產的皮鞋征收漸進式臨時性反傾銷稅,為期半年。中歐“鞋戰”趨向激化。
盡管打著“公平”的旗號,但歐盟此舉無論如何也談不上公平。因為制鞋業與紡織業一樣,在中國是公認的最市場化的行業之一;與歐盟同行相比,甚至可以說中國制鞋業在很多方面不是市場化不足,而是市場化過度。歐盟反傾銷委員會卻在1月12日決定拒絕給予13家受調查中國企業市場經濟地位,也拒絕了中國制鞋企業要求分別裁決的合理要求,初裁對全體中國制鞋企業實施了一刀切的反傾銷稅率。與歐盟在其它一些對華反傾銷案中承認中國行業市場經濟地位的做法相比,這次歐盟倒退了一大步。盡管歐盟聲稱在調查中發現了充分的證據,表明中國和越南制鞋業存在廉價融資、免稅期、非市場化地租、不合理的資產估價等嚴重的政府干預,但歐盟的上述指控多半是子虛烏有,甚至與事實南轅北轍。因為近年來中國企業界對商業銀行最大的抱怨恰恰就是“惜貸”,以至于2005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不得不開辟專欄,要求人們“正確認識”金融機構“存差”現象。中國制鞋業的競爭優勢來自勞動力成本、持續的技術進步以及全世界無與倫比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效應,決不是什么“不公平的國家干預”。
對歐盟鞋類出口自由化,本來是中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應當享受的權利,因為在《議定書》(附件七)《WTO成員的保留》中,歐盟承諾從2005年起對中國鞋取消進口配額。而且,早在取消配額之前的1998—2004年間,歐盟皮鞋生產能力就已經從11億雙下降到了7億雙;根據《議定書》(附件七),2001—2004年間歐盟給予中國鞋類產品進口配額年增長率僅有5%—15%,將歐盟鞋業的沒落歸咎于中國同行的“不正當競爭”,實在是沒有什么依據。
也正由于此次對中國皮鞋反傾銷的前提和結論實在難以立足,對華皮鞋反傾銷案在歐盟內部也造成了深刻的裂痕。與2005年的紡織品特保爭端一樣,這場爭端中歐盟內部再次形成了制造商對進口商/零售商、較發達北歐成員國對較不發達南歐成員國兩個涇渭分明的陣營。進口商和零售商普遍反對限制中國皮鞋。歐洲鞋進口商和零售商委托調查公司研究了歐盟對中國鞋子實施反傾銷的經濟后果,結論是此舉將導致歐盟市場鞋類價格上漲3%,威脅歐盟大約一萬個就業機會。
為了加入世貿組織,中國作出了許多讓步,在相應的產業調整中費盡心力,這一切付出都不是無條件的,都是為了贏得世貿組織規則下穩定的貿易發展環境。如果貿易伙伴不能遵守世貿組織規則給予中國企業、中國商品公正的待遇,那么,中國也有權利按照國際規則作出相應的反應。歐盟此次決定畢竟是初裁,曼德爾森的發言人彼得。鮑爾當天也表示,對華貿易對歐盟極為重要,歐盟將繼續與中方磋商,尋找解決鞋類貿易摩擦的方法。我們希望歐盟方面能夠回到世貿組織規則的正確軌道上,避免貿易摩擦進一步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