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污染環境要收費,市民污染環境也要付出代價;建議將各地對排污企業征收的排污費統一改為環保稅,并增加對家庭個人排污費用的收取,由法律保證各項污染費用的收取,促進我國污染的治理及環保事業發展。
3日,政協委員、原上海市審計局副局長鄭健齡向大會提交提案稱,長期以來,國家為控制高污染企業的污染物排放,主要利用排污費加以控制,但目前收污染費的范圍很窄,主要針對生產環節,針對生活環節的較少。其實不只生產領域,產品流通、銷售、消費領域都應該收費,“應該是誰使用資源,誰污染誰付費”。
由于收費存在隨意性,鄭健齡建議,應該通過國家法定稅方式,統一征收環保稅。鄭委員稱,環保稅收取后,納入財政統一的專戶,專款專用,國家再將這筆錢統一撥付用于治污等環保相關事業,如此也嚴格了資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