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近日重申,將終止針對外資企業的特殊稅收優惠,但未提供關于此項改革的時間表。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力承認:“長期實行的內外兩套企業所得稅制并存的格局是不符合國際慣例的,也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帶來了一些影響,需要予以統一和規范。”
中國政府曾于2003年表示,將根據中國對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sation)的承諾,結束對內外資企業的差別待遇。不過,由于擔心此舉可能挫傷國際投資者信心,中國推遲了相關舉措的實施時間。中國去年的外商直接投資(FDI)約為600億美元。
麥肯錫(McKinsey & Company)大中華分公司總裁歐高敦(Gordon Orr)稱,雖然一些較小公司的投資決策可能會受到影響,但對一直爭相拓展中國市場的跨國集團而言,稅制調整不可能減緩它們在中國的擴張步伐。
“這些大公司來華尋求長期發展。”他補充道,“稅制是一項重要因素,但它不會從根本上改變大型外資企業在中國的經營方式。
中國媒體本月早些時候曾報道稱,包括美國通用電氣(General Electric)、英國石油(BP)和德國西門子(Siemens)在內的54家公司曾合力游說中國政府,希望推遲取消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
據中國的律師和行業咨詢師稱,大多數外國公司期望這一改革舉措從2007年起開始實施。
預計新稅法將減少(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目前所享受的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幅度。通過享受免稅期,外資企業的有效稅率可能只有0%至15%.
此外,預計中國政府將把統一的企業所得稅率從33%降到24%至27%.有官員去年曾堅稱,業已設立的外資企業將享受長達數年的過渡期。
專家認為,這項改革還有可能影響到對外資企業向其境外母公司上繳的利潤及其它收入征稅的問題。與其它多數國家不同,中國并不向從中國子公司分取紅利的外國股東征稅。
規則上的重大調整,將促使外國投資者重新評估他們在中國的法定所有權結構及經濟安排。
國家稅務總局昨日還表示,可能會將房產稅與土地稅合并,基于房地產價值而非土地用途進行估值計征。
“這有利于解決房和地分別征稅帶來的稅制不規范的問題。”王力稱,按評估值征稅,“能夠使計稅依據比較客觀地反映房地產價值和納稅人的承受能力。”
王力表示,中國與土地相關的稅種很多,包括城市房地產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這給房產所有者造成種種問題及不必要的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