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車購稅改革由國稅機關負責征收以來,車購稅收入不斷攀升,征管力度不斷加大,稅源控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強化。但目前實行的縣(市)只在行政服務中心設一個點集中辦公的車購稅征收模式,不但增加了稅務人員的工作量,而且極不方便納稅人,納稅人反響強烈。
征納雙方主要有以下建議:
一是實行集中征收與分散征收相結合。目前各地車購稅征收窗口只在當地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設立,這種聯合辦公的方式,實質上增加了納稅人辦稅成本。不少納稅人納稅申報往返一次需60-70多里,既費時又耗力,不利于納稅服務的進一步優化。因此,納稅人紛紛呼吁:車購稅征收應實行屬地管理,納稅人原則上可在住所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主管稅務分局(所)就近辦理相關納稅申報手續。
二是車購稅征管軟件應與省征管信息系統融合接口,納入“一窗式”管理。目前車購稅征收系統相對獨立于現行征管信息系統之外。各稅務分局無法利用現行征管系統辦理車購稅征收事宜,不能充分盤活現有辦稅服務廳人力資源,征管力量得不到有效配置。基層稅務機關建議:盡快完善現有征管信息系統,運用征管信息系統征收車購稅,滿足車購稅征收業務需求;進一步簡化操作程序,有效配置和整合車購稅征管人員,不斷優化內外兩個服務。
三是加強車購稅打印設備的采購和監督管理。現有車購稅征收所使用的打印設備通用性不強,據反映,只能向固定廠家定購指定型號的打印設備,具有不可替代性。一但發生故障或因工作量增加人員、添置硬件,維修或購買均難以及時到位,無法實時滿足征收急需。因此,征納雙方反響較大。亟待加強對車購稅征收所使用打印設備的采購和技術維護的監督管理,實行招投標并列入政府采購管理,開發通用設備并保證其市場化供應,以滿足征管需要。
四是實行稅銀等部門聯合辦公,切實方便納稅人納稅。由于車購稅納稅人具有納稅一次性、現金化、政策認知參差不齊等特點,無疑增加了納稅人申報、繳款等排隊等候的時間,以及往返稅務、銀行等窗口之苦。征納雙方建議:進一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實行稅務、銀行、車輛登記等“一窗式”聯合辦公,減少納稅人來回奔波次數,切實方便納稅人,提高征管效率,降低辦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