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宏觀調控回顧與前瞻]
2005年廣州市房價一路上漲,政府相關部門的政策自然不會出現“放緩”的跡象。由于涉及開發商和購房者雙方的利益,有關房地產稅收方面的變動尤為引人注目。
新政影響層面小
“六一”新政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按照“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實施不同稅收標準,再加上年末出臺的“個人轉讓住房增值部分需要據實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廣州一、二手住宅的成交均價計算,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一手住房的市民,需多交近1萬元契稅;在二手住房方面,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二手住房的市民,約需多交6000多元契稅,賣房者還要多交2000多元個人所得稅。
廣州市房地產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州市目前絕大部分住宅小區的容積率都在1.0以上,即第一項標準影響很小;從面積來看,原八區中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的住宅比例僅為12.3%,后來加上“套內面積120平方米以下”,使得變通空間更大,第二項標準的波及面不到10%;原先讓人頗有疑慮的第三項標準———“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改為“1.44倍”以后,受影響的住房也只占一成。
至于“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不少業內人士表示,出臺該政策打擊炒樓,用意是好的,但是能否在執行中杜絕造假行為,使得出臺政策的初衷得以實現,才是關鍵,也是對有關執政部門的一個嚴格考驗。
“新政”不“新”力不從心
有關數據顯示,2005年上半年,廣州市原八區商品房交易35144宗,同比減少16.98%;交易金額209.87億元,同比減少6.72%。而房屋價格升幅仍然保持穩定。截至去年年底,廣州市原八區樓盤均價為6198元/平方米,比去年的5283元/平方米高了915元/平方米,同比增長幅度超過15%.房價的持續增長,表明稅收新政的影響相當有限,收效與預期有著不小的差距。中原地產成交數據顯示,二手住宅并沒有因為1月1日開始的新稅務而遭遇“寒冬”。廣州市1月二手成交均價4980元/m2,比去年12月輕微上升127元/m2.關于這個問題,中原地產研究部副經理劉志武告訴記者,去年的稅收新政其實并不“新”,多數只是對原有政策的恢復。由此看來,要憑借這些舊政,對虛火甚旺的2005年樓市“標本兼治”,的確有些力不從心。
新政策中除了“對個人購房2年內出售者全額征收5%營業稅”是新出臺的之外,其它大部分原來都已經存在。上世紀90年代,房屋契稅額是5%,后來降到3%,為了促進房產交易的活躍,相關部門又將住宅項目契稅減至1.5%.現在只是逐步恢復原來的政策。而年末出臺主力打擊炒房的“個人轉讓住房增值部分需要據實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的規定,曾經在北京、杭州等城市執行過,后來沒有了下文。今年1月1日,這項稅收政策才在廣州市正式實施。這是否預示著,一向以“理性、穩定”著稱的廣州樓市,仍然存在著無論從數量還是比重上都需要專門出臺稅收政策給予打擊的炒房行為。
寄望于物業持有稅出臺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對于2006年稅改前景,不少業內人士紛紛寄望于不動產稅的出臺。
2005年在流通稅領域的頻頻調整并未將高企的樓價平抑,超過15%的增幅似乎也不符合“房價增幅保持在合理范圍內”的目標,因此,物業持有稅特別是不動產稅成為新的希望所在。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不僅廣州市,整個全國房地產稅制構成的一個明顯特點是房地產開發流通環節稅費多,稅費負擔重;而房地產保有環節課稅少,負擔輕,導致炒賣嚴重,且稅收優惠范圍大,這與發達國家恰恰相反。從流通稅向持有稅的改革轉向是否能降下樓市虛火,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