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長薄熙來和巴基斯坦商業部長胡馬云24日在伊斯蘭堡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
根據該協定,中巴兩國將分兩個階段對全部貨物產品實施降稅。第一階段在協定生效后5年內,雙方對占各自稅目總數85%的產品按照不同的降稅幅度實施降稅,其中,36%的產品關稅將在3年內降至零。中方降稅產品主要包括畜產品、水產品、蔬菜、礦產品、紡織品等,巴方降稅產品主要包括牛羊肉、化工產品、機電產品等。第二階段從協定生效第六年開始,雙方將在對以往情況進行審評的基礎上,對各自產品進一步實施降稅。目標是在不太長的時間內,在照顧雙方各自關注的基礎上,使各自零關稅產品占稅號和貿易量的比例均達到90%.
除了貨物貿易自由化外,協定還就投資促進與保護、投資待遇、征收、損害補償以及投資爭端解決等事項作出規定,將繼續促進雙向投資。協定還就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技術性貿易壁壘、衛生和植物衛生措施等作出詳細的規定。
雙方決定將于近期啟動中巴服務貿易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