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另一業內人士表示認同:“在供過于求的市場形勢下,這一政策不僅會影響購房者的置業信心,如果賣方不降價,陷入僵持的市場還會產生‘擠出效應’,把部分購房者‘擠’到新房市場;而賣方一旦降價,就會拖累新房市場,導致樓市價格的整體下滑。”
中國房地產指數研究院華東分院副院長陳晟指出,由于交易成本提高,可能會導致二手房買賣雙方的對峙,因為增加出來的交易成本近期都未在買賣雙方的考慮之列。
一位業內人士認為,個調稅是地方稅種,各地并非一定實行國稅總局的文件,現在很多城市都在觀望其他城市的態度。
“事實上,即使現在征收也征收不到多少資金。”上海社科院一位人士說,個調稅主要是針對交易的利潤所得,而隨著房價下跌,二手房交易利潤正在減少,甚至虧損。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中介公司正考慮提前成立一個部門,研究如何幫助客戶“合理避稅”,一位中介人士介紹說,現在其競爭對手正在以此爭奪客戶,比如將300萬元的房價在簽約時寫成250萬元,以降低客戶的稅收支出。
征收時機之辯:成也個稅敗也個稅
蘇杭征稅:一成一敗
對于是否應該強征個稅,業內存在頗多爭議。反對者常用的佐證就是,杭州、南京等地征而又止的失敗經歷。
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調查發現,在二手房交易個稅征收中不乏成功案例。
“蘇州2000年便開始執行個人所得稅政策。”昨日,蘇州地稅局稅政二處有關工作人員透露。
該人士回憶,2000 年6月21日,蘇州地稅局接到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地方稅務局、江蘇省建設廳轉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當時正值蘇州新一輪房地產周期興起之時,蘇州業內擔心個人所得稅政策會使此前一直低迷的二手房市場雪上加霜,所以在執行這一政策時,政府也是頗為躊躇。”
但事實表明,個人所得稅政策并未成為蘇州房產市場復蘇的“絆腳石”。蘇州統計局統計數據顯示,2000年,蘇州住宅投資近52億元,比1999年增長18.7%。與此同時,住宅銷售335.64萬平方米,比上年增長18%。
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04 年1月1日杭州實行個人所得稅政策,結果樓市迅速陷入“冰火兩重天”的境地:一方面,一手房房價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二手房市場行情驟冷,買賣雙方持觀望態度,各交易廳冷冷清清。杭州市經濟信息中心監測數據顯示,交易量連續8個月出現10%以上的降幅,7月成交量僅相當于年初月成交量的一半左右。
“關鍵在于政策執行的時機。”蘇州兆豐不動產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楊肇峰博士認為,2000 年蘇州二手房市場剛處于起步階段,二手房價格并沒有出現大的漲幅,20%個稅針對的是增值部分,所以增收的稅收額非常小。但是杭州情況完全不同,從 1999年全市均價2000元/平方米左右到2003年的6000元/平方米左右。“在這種形勢下,投資者為避稅將大批房源投向出租市場,二手房買賣市場驟冷又迫使購房者轉而選擇新房,進一步拉動新房價格上漲。”
“個稅影響沒有想象的可怕”
蘇州我愛我家有關負責人認為,在特定漲幅下即便征收個稅,對二手房交易成本的增加也相當有限。“一套50萬的房子,如果增值空間是30%,20%個人所得稅征收的稅率也只有6%.以這個稅率,大部分賣家還是會出手的。”
其實,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 278號)中,還有兩個免稅條件,一是對出售自有住房并擬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二是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蘇州地稅局稅政二處的有關工作人員昨日透露,由于這兩個免稅條件的存在,目前蘇州每年最后實際入庫額并不多。據統計,2003年蘇州市地稅部門收到的納稅保證金為125萬元,實際入庫額僅為9.1萬元,2004年納稅保證金為177.6萬元,但實際入庫額也只有35.6萬元。
楊肇峰則指出,個稅主要針對的是投資和投機群體,而對于自住者只會產生一個影響,即讓置業升級者減緩置業升級計劃,因為把舊房子賣掉要繳納一部分稅收。
“只有那些房價漲幅過大,投資、投機比例很高的區域才會對個稅的實施顧慮重重。”楊肇峰認為,這正是諱疾忌醫的表現,小病小治,大病大治。從短期來看,個人所得稅的強制征收會導致二手房成交量減少,但“任何一個政策的實行都需要適應期,就像營業稅一樣,經過幾個月時間人們就會發現,政策帶來的影響并不如想象的那樣可怕。”
建設部政策研究室相關負責人
現階段交易環節稅收較重有合理性
“在中國,交易(買賣或出租)環節的稅收相對于持有房產來講比較重。”11月8日,建設部政策研究室一位負責人在一個會議上表示,這些和房地產有關的稅種都是在房地產市場真正發展之前設立的,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有關稅收政策今后將面臨調整。
這位負責人分析,目前購房者在買房時,需交契稅、印花稅、還要交公共維修基金,買賣手續費等一系列費用,約占到整個房價的6%。如果賣房,還要交營業稅和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個人所得稅。
不過,上述負責人同時表示,眼下政府宏觀調控,目的是限制房屋的炒賣和投機,那么交易環節稅收相對較重是比較合理的,但從長遠來看,如果交易環節稅收過重,將導致房地產流通受阻,發展受限制。
該人士還特別強調,目前稅收問題極其敏感,由于各部委立場不同,不便公開身份。
香港中原地產主席施永青
稅收制度應清晰、透明
“盡管征收20%個調稅會對中介公司的交易量產生不利影響,但我并不反對實施這個政策。”香港中原地產主席施永青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實施稅收并沒有可怕之處,房地產行業轉讓所得利潤征收級差利得稅,可以降低房地產的泡沫風險,使其有一個更長期穩健的發展。
但他隨即強調,問題是政府要建立合理、清晰的稅收制度。現在,重新征收的傳言滿天飛,但政府卻沒有明確到底何時實施、怎么實施。
“外來投資者最怕模棱兩可的政策。”施永青說,這樣可能導致老實人交稅,不老實的人得利,“最怕的是買賣雙方進行臺底交易,掩蓋了真實的交易價格,對市場不利。”
施永青說,“既然法律規定,就要執行,但要給百姓心理準備,明確政策實施的時間和內容,如果很多人反對,就要進行修改,而不是有政策不執行。”
樓市再陷個稅傳言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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