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技術標準等出版物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239號),就技術標準等出版物享受稅收優惠的問題進行了明確。
《通知》規定: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正式出版的使用統一書號的各類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出版物(包括合訂本、單行本以及使用標準書號的電子出版物),可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版物和電影拷貝增值稅及電影發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8號)的規定,享受科技圖書增值稅先征后退的政策。
《通知》從2003年1月1日起執行。
[點評]:本次財稅[2003]239號文件,是對各類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出版物享受科技圖書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的一個明確性文件。各出版社只要將符合文件中的各類出版物進行統計,按照財稅[2001]88號文件的規定享受增值稅先征后退的政策即可。
財稅[2001]88號文件第一條第7項規定:科技圖書和科技期刊,在2005年底以前,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辦法。文件指出,出版物增值稅先征后退的環節為出版環節。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財稅[2003]239號文件規定享受先征后退的時間是從2003年1月1日起,各出版社務必看清。
技術標準類出版物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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