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參加完“2005青海科技論壇”的中國工程院院士聞立時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針對越來越突出的能源問題,中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盡快設計開征“能源稅”,以便推動中國能源結構的優化。
聞立時以太陽能在德國的推廣為例介紹了征收“能源稅”所帶來的社會積極效應。他說,為了改善能源結構,倡導人們對新興環保能源的開發和使用,德國現在對非環保能源的產出折合成電單位(千瓦時或度),每度征收2歐分的環保稅,此項收費加上一定的財政投入,共同設立成為政府提供給社會的新興環保能源開發建設無息貸款,而通過太陽能等新興環保能源開發提供給社會的能源,將不收取任何費用。在這一政策的鼓勵推動下,如今,德國人對發展新興環保能源興趣越來越濃,新興環保能源尤其是太陽能在德國的使用領域和比例更是得到了大幅拓展和提高。
聞立時說,通過能源稅收的手段可以引導人們對能源問題的進一步重視,樹立能源節約和環保意識,促進傳統能源的環保技術改造升級,鼓勵人們通過科技創新發掘新興環保能源的潛力,從而最終達到推動能源結構優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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