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南京市地稅部門獲悉,2005年全市核定征收的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有較大變動,交通運輸業、房地產業、中介機構等一些行業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有較大提高。
稅務部門介紹,計算企業所得稅應該將企業的應稅收入×應稅所得率×稅率,今年起企業所得稅的變動主要表現在應稅所得率,2004年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應稅所得率分為五類,三檔稅率,2005年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細劃,分為十類,四檔稅率。其中一些行業的應稅所得率提高了,例如交通運輸業由7%上升為10%,房地產業由10%上升為15%,中介機構、信息業以及技術服務業由10%上升為15%,租賃、倉儲等其他行業則由10%上升為15%%.稅務人員舉了個例子,比如本市一家中等規模的房地產企業,其應稅收入為2000萬元,那么按過去的應稅所得率其企業所得稅為2000萬×10%×33%=66萬,按今年新的應稅所稅率其企業所得稅將變為2000萬×15%×33%=99萬,比過去多繳稅33萬元。
此外,稅務部門提醒要求改變征收方式的納稅人須在2月底之前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報告,重新核定;如果企業核定的行業沒有發生變化,只是應稅所得率發生變動,則不需要辦理重新核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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