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私營老板昨日在為企業裝修、購置辦公家具、電器及小車等大宗商品的同時,也讓自己及合伙人的家庭搭了“順風車”,從而達到避稅目的。這在以前是常有的事,但以后就行不通了。記者昨日從省地稅局獲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對個人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我省地稅部門就該通知正在向省有關部辦理相關程序手續,一俟審批下來將立即付諸實施。
部分私企老板為避稅耍歪招
據業內人士反映,一部分個人投資者(私企老板)由于缺乏稅務知識并追求利潤最大化,常常使用私人消費卻由公司買單的避稅手法。比如,老板以公司名義買車、買房卻由公司買單的公私不分的做法,對老板和企業來講是“雙贏”:老板既“免費”得到了車、房卻不用交稅,而且能隨用隨報,以此降低工資水平,交的個人所得稅便隨之減少;而企業則把買車、買房的錢當作成本開支,也可以拿來抵稅。私企老板避稅可謂有方,做法很隱蔽,在賬目上又不易被發現。
新規“堵漏”
鑒于私營企業越來越多,“公款私用”管理規范問題自然就提上了議事日程。現在,老板如果再這么干,車子和房子將被當作分到的利潤,必須交稅。同時企業的這些支出也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據省地稅稅政處的人士介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的通知,對個人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有關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除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企業的上述支出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此外,通知還對個人投資者的借款長期不還等問題作出相關的規定。
不會給誠信納稅者增加新稅負
省地稅稅政處的有關負責人解釋說,近年來民營經濟發展很快,確有一部分個人投資者因納稅意識不強,或為達到規避和偷逃個人所得稅目的,而故意把公私混淆。這不僅侵蝕了稅基,擾亂了正常的稅收秩序,還造成了投資者間的不公平競爭。
此次出臺《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并不是針對個人投資者出臺新的稅收政策,而是在現行稅法的基礎上,對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予以明確,是對現行稅收政策規定的進一步具體化,是對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完善和補充,不會給依法誠信納稅的個人投資者增加新的稅負。
省地稅對待上述問題的態度一直很堅定。但在現階段,稅務部門在界定公私界限上操作起來有難度,提倡知情者舉報,一旦核實將堅決查處。隨著全員明細申報制度逐步確立及稅務監控技術水平的提高,問題有望得到較好的解決。
湖南將規范個人投資者個稅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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