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一個區域地方稅務合作協議《泛珠三角區域地方稅務合作協議》12月9日在廣東省簽訂。泛珠三角9省區將借此建立稅收利益協調機制,協議各方承諾不重復征稅,不擅自減免稅,不出臺和實施任何與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相違背的單方面稅收優惠政策等。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程法光、廣東省常務副省長鐘陽勝,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局長劉麥懿明、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局副局長劉玉葉等參加了會議。
在12月9日舉行的泛珠三角區域地方稅務合作聯席會議上,來自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9省區地稅局局長就稅收法治合作、稅收征管、稅收稽查和納稅服務等方面內容進行了探討。
廣東省地稅局局長吳昇文表示,為貫徹落實今年6月簽署的《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9省區地方稅務局通過協商認為,有必要建立泛珠三角區域地方稅務合作機制,全面推進稅收征管、稅務稽查、稅收科研、納稅服務等領域的深層次合作,營造泛珠三角區域法治、公平、文明的稅收環境,促進區域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
據了解,9省區地方稅務的合作內容主要是:在必要的情況下,有關協議方根據需要相互提供跨省區經營納稅人的有關征管資料,定期交換與稅收管理有關的政務信息及有關經濟稅收數據。加強跨地區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管理,及時向企業外出經營目的地地稅機關提供外出經營企業名單。建立經常性稽查情況通報制度和案件協查制度,對跨省區稅務案件進行聯合稽查。交流納稅服務方面的經驗和做法,相互提供納稅服務支持,廣泛開展稅收宣傳合作,整合宣傳資源,聯合舉辦大型宣傳活動,擴大宣傳覆蓋面,降低宣傳成本。建立稅收利益協調機制,協議各方承諾不重復征稅,不擅自減免稅,不出臺和實施任何與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相違背的單方面稅收優惠政策等。建立爭端解決機制,對稅款征收、稅收政策落實等方面出現的矛盾和問題進行協調處理,及時糾正和杜絕惡性稅收競爭,防止稅收流失,避免市場扭曲。為保證合作的順利開展,9省區建立泛珠三角區域地方稅務合作聯席會議制度,從今年開始每年將舉行一次會議。聯席會議組織機構由9省區地方稅務局局長組成的領導小組構成。
廣東省常務副省長鐘陽勝在會上說,希望加強9省區稅務發展規劃,共同搞好區域內資源的綜合開發與科學利用,調整優化區域整體布局,強化區域稅收監管和信息共享。同時,繼續研究與香港、澳門開展稅收監管合作的可行性,不斷拓展合作領域,爭取早日形成“9+2”區域稅收監管合作的良好局面。
首個區域地方稅務合作協議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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