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崇泉25日在北京發表談話表示,中國與東盟貿易談判委員會10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就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中最重要的內容————貨物貿易協議達成一致,雙方決定在11月舉行的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期間簽署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貨物貿易協議及爭端解決機制協議。
崇泉說,根據該協議,雙方決定,自2005年開始全面啟動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降稅進程,雙方大部分產品的關稅將于2010年降到零。同時,雙方還就爭端解決機制協議達成了共識。
自由貿易區是指在貿易和投資等方面比世貿組織有關規定更加優惠的貿易安排。2002年11月4日,中國與東盟10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文萊、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領導人共同簽署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正式啟動了建立自由貿易區的進程。這是中國與其他國家啟動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區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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