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稅額標準進行了調整,規定從7月1日起,調高石油天然氣資源稅的稅額。
8月16日,記者從我省稅務部門了解到,此次資源稅上調涉及到我省的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玉門油田分公司,長慶油田的原油資源稅上調了16元,是上調幅度最高的。
據了解,不同油田的資源狀況和開采條件不同,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征收的標準也不同。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原油資源稅以前按每噸12元征收,今后按每噸28元征收,每噸上調了16元;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玉門油田分公司原油資源稅以前按每噸8元征收,今后將按每噸18元征收,每噸上調了10元。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天然氣資源稅以前按照每千立方米2元征收,今后將按照每千立方米12元征收。
有關稅務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次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的調整,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油田企業的生產成本,今后汽油、天然氣的價格很有可能隨之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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