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高科技司昨天宣布,從今年9月1日起停止執行國內設計、國外流片加工的集成電路產品進口環節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即征即退政策,2005年4月1日起將停止執行境內生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內銷增值稅超過一定稅負部分即征即退政策。
國家發改委高科技司徐彬介紹,除集成電路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外,“國發[2000]18號”文件及其補充規定的其他各項政策措施將繼續執行;國家將根據WTO的有關規則、國際慣例和中國國情,從研究開發、培養和獎勵人才等方面,繼續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同時完善集成電路深加工貿易結轉稅收政策,進一步創造有利于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集成電路產品稅收微調 國家將繼續支持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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