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3日在福州召開的全省稅收征管工作會議上了解到,從今年下半年起,省國稅局將陸續下發執行《稅收管理員制度》、《稅收管理日常檢查辦法》、《加強稅源精細管理若干意見》等,強化稅源征管,全面提升我省稅收征管水平。
將要采取的強化稅源征管的主要制度措施有:
全面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現在的管理員是在“管事”基礎上的“管戶”,其主要職責是以稅源管理為核心的稅收日常管理,而原來的專管員是“管戶”前提下的“管事”。稅收管理員制度將在9月份實施,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開。
建立健全稅源管理辦法全面加強戶籍信息和基礎信息數據交換、對納稅人實施分類管理、實行稅收管理日常檢查辦法、落實稅收征管基礎資料管理制度等四項措施。
解決當前稅收管理三大薄弱環節加強匯總單位與分支機構的屬地管理;加強專業市場和季節性稅收管征,針對商貿(展銷業)、汽車(摩托車)、石油等行業增值稅,以及內外資企業分支機構、新辦企業等所得稅和征收管理等薄弱環節,有效解決行業稅負偏低的問題;加強個體稅收定額管理,制定對不達起征點業戶的動態管理措施,及時調整個體戶的定稅參數、定額標準、應稅所得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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