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扶持江蘇全省現代服務業發展,江蘇省地稅局下發了《貫徹〈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綱要〉的實施意見》,對物流、科技服務機構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
本次出臺的服務業稅收優惠政策共8大類,對貨運代理、拆遷代理、保險代理、商標代理等新興服務企業增加了多個稅前列支項目;此類企業的技術改造支出和聘請海外專家費用允許稅前扣除,科技中介企業與一般性中介機構區分開,其所從事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等業務收入可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另外,今后無論單位還是個人舉辦展覽活動取得的各種價款都被允許按“服務業-代理業”減征營業稅收
稅收優惠使代理業繳稅基數減小
貨運代理企業的營業稅,可在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港口費用、運輸費、保管費、出入境檢疫費、熏蒸費、倉儲費、裝卸費及其他代理費用后計算。
拆遷代理單位接受委托從事房屋拆遷業務,其向拆遷者實際轉付的拆遷補償費和支付給施工單位的拆遷工程費,不計入其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保險代理公司取得的全部手續費和傭金收入可按規定扣除支付給保險營銷員(非雇員)的勞務報酬后的余額為營業稅計稅基數。
商標代理公司以向客戶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按規定扣除支付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費后的余額為營業稅計稅基數。
科技服務暫免所得稅
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于各行業以及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服務于農業生產需要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征收所得稅。
科技中介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技術交易合同經登記后,可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轉制科研機構,從轉制之日起或注冊之日起5年內免企業所得稅和科研開發自用土地、房產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5年期滿后,審定的轉制科研機構可再延長2年。
建空港免三年房產稅
在江蘇新建民用航空公司基地3年內免征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3年后減半征收2年。物流企業,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批準后,可定期給予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照顧。
[江蘇省]服務業、物流、科技機構稅收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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