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地稅稽查局把征管作為推進“一級稽查”工作的落腳點,全面加強查前、查中和查后的各個環節的監控,有效地促進了“執法型”稽查的順利推進和稅收的大幅增長。據統計,至2002年12月30日止,全年共查補各種稅費及滯納金3199萬元,立案查處涉稅違法案件在10萬元以上的50多起,為全市稅收任務的完成和稅收秩序的好轉,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該局在稽查前,將異常申報戶、舉報偷稅戶、納稅“釘子戶”等作為查處的重點,對欠稅不繳的欠稅戶堅決采取劃繳、查封、扣押、拍賣等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對重大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公告,對阻礙稅收執法的,移交公安稅偵進行處理,達到查處一戶威懾一片、查處一個行業整頓一個行業的目的。如某家餐館經查兩年從未繳稅,也不主動辦理稅務登記證,該局及時進行查處,不僅使這家餐館主動辦了證補了稅,而且也使周圍的8家餐館主動繳了稅,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明顯增強,全年被查單位主動補稅1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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