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2004年全國稅務機關共檢查納稅人123萬戶,查補收入(包括補稅、罰款和加收滯納金)367.6億元。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劉太明介紹,從2001年起,稅務機關從三方面著手,在全國范圍內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
一是在一些涉稅違法問題比較突出的重點行業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如2004年,稅務機關在全國范圍內安排了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繳納情況、貨物運輸、房地產、醫藥生產與購銷企業、汽車市場等5項稅收專項檢查。
二是進行地區性稅收專項整治。在查處重大涉稅違法案件的過程中,稅務機關發現一些重大涉稅違法案件總是與某些地區的企業密切關聯,同時這些地區其他涉稅違法案件發案率也明顯偏高。稅務部門對此進行了集中整治。
三是與公安部門通力合作,依法嚴懲涉稅違法犯罪活動。近年來,為了依法嚴懲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國家稅務總局與公安部建立了經常性的合作機制,對特別重大的案件,國家稅務總局和公安部采取掛牌督辦的形式,在挽回稅款損失的同時,加大了對涉稅違法犯罪嫌疑人的處罰力度。
據了解,去年全國縣以上稅務局的稽查局共立案查處各類涉稅違法案件52.3萬件,結案52萬件;其中查處百萬元以上偷騙稅案件3360件,查補稅款103億元。在上述案件中,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直接組織查處和督辦的案件271件,截至2004年底,已結案178件。江蘇“鐵本稅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得到徹底查處。
全國稅務機關2004年共查補收入367.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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