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推出稅收減免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根據該省地稅局提供的最新統計數據,截至目前,我省已為623戶企業辦理減免稅6485.32萬元,為12961戶個體經營戶辦理減免稅1738.67萬元,30570名下崗失業人員從中受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要求,江蘇對新辦的服務型企業、商貿企業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并與其簽訂3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對現有的服務型企業和商貿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3年內對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額減征30%。
各級地稅機關方便下崗失業人員,提供簡便快捷的服務。開辟再就業綠色通道,對符合再就業稅收政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等實行一站式服務,同時下放減免稅審批權限,由縣(市)級稅務機關對再就業稅收減免申請即時進行審核批準,減少工作環節。對符合再就業免稅政策的納稅人實行核準制,地稅機關對其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后,不再征收稅款,大大減輕了納稅人負擔,特別受到了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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