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審計局、三亞市財政局、三亞地稅局、地方金庫聯合出臺聯手追繳稅款的措施后,僅6至7月份,市審計局查出并移交給稅務機關協助執行的涉稅案件就有6宗,涉稅金額78.89萬元。經稅務機關執行審計決定,已追繳稅金26萬元。其余欠繳的稅款,稅務機關正在執行審計決定之中。
據三亞晨報(記者呂勝智、吳迅)報道:四部門于今年6月份聯合出臺的《關于審計機關查處企業和單位違反稅法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審計決定執行問題的幾點意見》要求:審計機關在審計中,發現有關單位違反稅法規定應予補繳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要制作協助執行審計決定通知書送給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根據審計機關的審計決定,依法將應收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按照稅款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并在30日內將執行結果回復審計機關。每半年和到年終時審計機關憑稅務機關追繳稅款的繳庫記錄與財政、國庫部門辦理認證手續;對被審計單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逾期未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三亞四部門聯手,追回涉稅金額達78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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