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發出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廣東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確保農民負擔得到明顯減輕、不反彈,同時確保鎮級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正常需要。
據了解,廣東農村稅費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取消鄉鎮統籌費、村提留、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取消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合并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實行單一稅種;取消村提留,不再隨農業稅征收附加;明確界定政府事權,規范涉農收費行為,確定各級政府支出范圍。農業稅常年產量核定的原則是:實事求是、就低不就高、絕大多數農戶能夠接受認可,同區域、同類型、同等級土地大體一致,同時對種植大戶給予適當照顧。農業稅計稅價格按每50公斤稻谷45元確定,長期不變;全省農業稅稅率統一規定為6%,保持長期穩定;農業稅任務以貨幣額下達到農戶,采取“稅跟田走”的辦法計征。
廣東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參照財政部測算辦法,結合廣東實際,以縣為單位進行測算,廣東省農村稅費改革后財政收支缺口為38.53億元。對粵東、粵西、粵北等地區所轄縣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區中恩平等少數財政困難較大的縣進行農村稅費改革后的支出缺口,廣東省級財政將通過加大對縣、區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力度給予幫助。珠江三角洲地區與各地級以上市本級所轄農村進行這項改革后出現的收支缺口,由管轄市和縣自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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