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先生是北京一家從事醫療機械零售公司的老板,在得知了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新政策后,他日前向記者表示:“新稅收政策明確我們這樣的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也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正巧公司近期計劃招收一批銷售業務人員,這一崗位對技術知識及業務水平要求簡單,下崗人員完全可以勝任,多招收下崗失業人員既可以為社會盡點責任,也可以給企業帶來好處,何樂而不為呢?”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精神,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出的《關于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中,明確了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多方面的稅收優惠。
下崗工人吳女士已在再就業服務中心等了兩年了還沒有找到工作,她對記者說:“下崗后生活壓力非常大,而且我們這樣的下崗失業人員年齡普遍偏大,又沒有特別的技能,找工作幾乎沒什么優勢,再就業真很難。”當她了解到新的再就業稅收政策優惠幅度更大、覆蓋范圍更廣時重新有了信心:“新政策的支持很實在,肯定會給我們帶來一些再就業機會。”
當前我國的就業形勢很嚴峻。近幾年是我國勞動力供給的高峰期,每年新增勞動力達到1200萬~1300萬人,同時,我們正處于經濟全球化、農村城鎮化和發展高新技術、進行經濟結構重大調整的背景下,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已達500多萬人,還有680萬登記失業人員,農村約有1.5億剩余勞動力需要轉移。而按我國目前經濟增長和就業增長狀況推算,每年能增加的就業崗位為800萬個左右,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總量矛盾非常突出。
新的稅收政策給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更廣泛的鼓勵和扶持,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等限制性行業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此外,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起征點也同時提高。
下崗后開了一個早點鋪的常先生了解到新政策后,合計了一下新政策將給他每月省下200多元的稅費,他介紹說:“我辦稅務登記證不到半年,當時我曾拿著再就業優惠證打聽有沒有什么優惠政策,但稅務局告訴我只有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才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現在好了,我該繳的稅差不多都可以免掉。”
新政策對招用人員達到一定規模的服務型企業,實行減免稅收的政策,鼓勵這些企業吸納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服務型企業就業容量大,為了充分發揮其擴大就業的作用,新政策對現有的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新增加的崗位,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3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3年內根據招用人數按年度應繳稅額的一定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對新辦的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3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3年內免征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不足30%的,根據招用人數,按應繳所得稅額的一定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
注冊稅務師賈女士分析:“過去政策規定中只有‘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免稅期滿后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批準可減半征收所得稅二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屬于集體所有制企業,現在的政策規定擴展到大多數服務型企業和商貿企業,而且不分所有制。”
“舉個例子,以前超市、商場、信息咨詢公司等類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一般不能享受優惠,現在達到一定比例就可以享受。”
我國第三產業的就業潛力很大。2001年,全國第三產業從業人員占全部從業人員的比重為27.7%,而發達國家占70%左右,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已達到50%左右。根據國際經驗,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是第三產業加速發展的轉折點,我國2001年人均GDP已經超過900美元,第三產業高度發展將創造大量就業崗位。從所有制結構看,私營、個體等非公有制經濟已成為增加就業的主要渠道,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可以吸納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賈女士預計,這條新規定將給下崗失業人員帶來可觀的就業機會。
新政策還有一個重要的部分,就是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在進行結構調整、重組改制和主輔分離中,利用非主業資產和閑置資產,通過多種方式分流和安置企業富余人員,對破產企業要利用其有效資產安置職工。今后,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凡符合條件的,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具體條件有四條:利用原企業的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或關閉破產企業的有效資產;獨立核算、產權清晰并逐步實現產權主體多元化;吸納原企業富余人員達到30%以上;與安置的職工變更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新政策中除規定了改制企業享受扶持政策的條件外,還具體規定了申報程序和應當提供的申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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