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出門消費,公司報銷買單。這種行為被一些“精明”的老板們當作合法避稅的“靈丹妙藥”,但是這副藥如今不靈了。近日由國家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這種行為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昨天,來自深圳市地稅局的消息稱,深圳市近期將按照通知的規定,加大對重點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情況的調查。
新規支出用于個人視為收入
通知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除上述兩種類型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上述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背景一年稅收流失逾千億
記者在深圳市地稅局獲得的資料表明,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去年中國個稅收入約1211億元,如按照15%的國際標準計算,個稅收入應是2250億元,也就是說,稅收流失至少在1000億元以上。
鵬達信會計師事務所深圳分所注冊會計師劉安明介紹說,老板消費,公司買單這種做法對老板和企業來講是“雙贏”:一方面,老板“免費”得到了車、房卻不用交稅,而且由于個人消費能隨用隨報,因此給自己的工資定得很低,交的個人所得稅就很少;而企業則把買車、買房的錢當作成本開支,也可以拿來抵稅。
建議應嘗試個人申報納稅
中嘉誠通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馬新城表示,目前實行的單位代扣代繳制度有很多漏洞,這次文件規范的行為就是漏洞之一。如果范圍僅限于工資、薪金,并不包括紅利、利息、其他收入等項目,遇到一個人同時打幾份工,或者到外面“走穴”賺點外快的情況,雖然稅法規定這些收入必須申報,但如果他不去申報,稅務機關也沒轍。馬新城表示,個人申報納稅是國際趨勢,在這個體制之下,如果你填了表,簽了名,一旦發現漏填,就難脫故意偷、漏稅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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