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調整后的我省地稅普通發票發售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已發到全省各地州市。據介紹,我省地稅普通發票分為手寫版、復寫紙、電腦版和公園門票共四大類163種規格,此次地稅普通發票價格只規定發售價,不再規定出廠價。調整后手填式普通發票40開三聯每本(含50套)發售價為9.50元;無炭復寫紙普通發票40開三聯每本(含50套)發售價為14.10元;公園門票數量在10萬張96開的每張發售價為0.081元。所有價格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此外,考慮到我省在加強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收征管過程中,有部分行業將逐步實行有獎發票的實際,凡該通知規定的手寫版和定額發票實行有獎發票的,可在規定的同規格發票發售價格基礎上每本再增加1.2元,以彌補防偽兌獎貼標、印色及粘貼工時等成本費用。
通知指出,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在發售發票時,必須嚴格遵守政策和財經紀律,不得擅自提高發售價格和加收其他任何費用。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必須進行價格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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