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2日)獲悉,北京市地稅局下發了“關于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資企業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外資比例低于25%的企業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待遇。
地稅局在通知中明確表示:“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資企業”是指,根據現行外商投資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低于25%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國投資者按照《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通過股權并購境內企業而變更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其次,明確了外資低于25%的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時一律按照內資企業處理,核發內資企業稅務登記證,不得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待遇。
北京地稅局:外資比例低于25%的企業按內資企業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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