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發電獲退稅優惠
龍崗區中心城環衛綜合處理廠已獲退稅20.6萬元
深圳市龍崗區中心城環衛綜合處理廠日前收到了深圳市龍崗區國稅局送達的《退稅通知書》,得知該廠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發電,今年1-4月來共可減免電力銷售增值稅8.1萬元。至此,自去年9月該廠利用焚燒垃圾發電以來,已獲得了增值稅退稅20.6萬元。除垃圾發電外,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回收利用生產的水、廢舊物資回收、粉煤灰及新型墻體材料產品也均屬資源綜合利用,可按規定享受相關退稅優惠。
龍崗區中心城環衛綜合處理廠是由龍崗區政府投資興建的以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為主并利用余熱發電的國有企業。據介紹,建垃圾焚燒廠是為了應對日益增長的城市垃圾污染,提高垃圾處理質量,實現對垃圾的無害化、減容化處理,從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該廠采用的是目前在國內處于領先地位的CAO焚燒爐技術,可完全利用垃圾自身焚燒產生的熱量生產發電。自2003年9月開始焚燒發電以來,該廠共提供上網電量700多萬千瓦時,銷售收入380多萬元,共繳納增值稅20.6萬元。龍崗區國稅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文件,認定其符合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稅收優惠的條件,依法予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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