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半年,市國稅局在全省率先建立標準化崗位操作管理機制,對基層23個執法服務崗位、14個行政管理崗位的247項管理行為,明確工作標準共2256條,形成責任明晰、環節清楚、后果明了的崗位職責體系,很好地解決了稅收服務中職責不清、責任不明所帶來的相互推諉扯皮現象。今年,國家稅務總局向全國推廣這一做法。
“抓機關作風建設,不能靠人治,而要靠機制。”8月8日,市國稅局局長李兆貴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認為,靠人治,往往出現時緊時松,也會使作風建設浮于表面,光有笑臉,沒有效率。近年來,市國稅局通過一整套機制建設,推進了機關作風建設的常態化和長效化管理,連續三年被評為市軟環境建設“十佳單位”。
行政監督是推進機關作風建設的重要環節。針對現行監督網絡存在重形式、輕內涵,重結果、輕過程的現象,市國稅局充分運用計算機、信息化手段及人、機結合等多種方式,推行政務公開,加強內部審計監督,開展干部任期內審計和離任審計。通過行政行為的全過程監控,做到權力運行一步,監督就推進一步,促進了國稅干部服務態度的轉變。
李兆貴說,過去,因為缺乏過錯追究的制度,機關干部常常出現“干多干少一個樣、服務好壞一個樣”的不良風氣。為此,市國稅局合理劃分責任,明確到崗到人,使每個崗位人員的職責、權限、標準公開,增強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通過嚴格的過錯追究機制,有效地保障了工作責任的落實。去年以來,市國稅系統共有86名機關干部受到不同形式的追究。
他說,作風建設關鍵在人。只有進一步完善選人、用人、育人的機制,讓想干事的有機會,能干事的有舞臺,干成事的有地位,才能增強作風建設的原動力。近年來,市國稅局進一步深化了各層次的競爭激勵機制,通過競爭上崗、雙向選擇、末位淘汰等多種形式,增強了機關干部的競爭意識、憂患意識和自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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