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市國土局召開的專家座談會上,參與中央財經工作領導小組的研究人員、南京大學城市與資源學系教授、博導黃賢金透露,國家開征物業稅改革的試點將于今年年底以前在北京進行,南京開征物業稅不僅勢在必行,而且應該是很快的事。
物業稅到底怎么收?會對買房人帶來什么樣的后果?黃賢金教授表示,國土資源部委托進行的“不動產稅制改革研究”前期工作已經基本完成,研究工作等待進一步展開。經初步測算得出,如果按照0.8%的稅率征收物業稅,不會增加居民的稅收負擔,同時能使50至70年內的政府財政收入與現在水平持平。
他認為,就是因為現行房地產稅制出現了諸多弊端,稅收科目繁重,稅基過窄,征稅依據不合理,在房地產流通環節征收了過多的稅,才導致房價過高,居民負擔過重,嚴重阻礙了我國大部分城市的房地產市場健康運行。
但開征物業稅后有“正效應”同時也有“負效應”。“正效應”是間接降低百姓購房門檻。開征物業稅導致“買房容易養房難”,使得那些手中有多套住宅的高產者養房費用大大增加,勢必考慮拋售多余住房,實現房屋資源再分配,結果既抑制了“炒房”現象,又促進了市場上整體房價下跌。專家研究認為,一旦開征物業稅以后,可使房價下降10%至20%,降價幅度最高可達35%以上。
“負效應”是造成政府財政緊張。現階段通過開發商“圈地運動”,土地出讓金占到政府財政收入的20%或更高。一旦征收物業稅,政府不能一次性拿到土地收入,必須在50至70年內由房產持有者向政府逐年支付。黃教授指出,抑制新一輪圈地運動,應該成為物業稅改革的配套措施。
“買房容易養房難”,對那些低收入群體來說,買房以后每年的經濟負擔必將加重,貸款以外又增加了物業稅,如果出現了疾病或者退休怎么辦?對于這一點,廣東提出了只向高收入群體征收物業稅,對低收入群體免征物業稅的方案。目前,南京也將進行區分到低收入群體的“界線”測算。黃教授認為,南京以前從未對不同收入群體的居住狀況進行區別統計,也就不了解不同收入群體人均居住面積的差別,這對進一步研究物業稅征收方案形成了一定障礙。
南京開征物業稅不遙遠,稅率測算理想值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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