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聯合發布公告,確認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集團有限公司、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26個企業的技術中心為第九批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集團)技術中心。同時撤銷和調整13家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停止享受優惠政策。
早在1993年國家就出臺了鼓勵和支持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建立技術中心的辦法,要求大中型企業建立企業技術開發中心,形成有利于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迅速轉化的有效運行機制,增強企業競爭能力,并為此出臺了有關的優惠政策,其中主要是稅收優惠政策。根據規定,通過審定的技術中心可以享受的優惠政策包括:進口用于開發新技術、國內不能生產供應的儀器、儀表、化學試劑和技術資料按有關規定,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的增值稅;中試產品定期減免所得稅;技術中心的科技設施建設投資按零稅率計征投資方向調節稅。
2001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再次規定,自當年1月1日起,國家認定的企業集團技術中心繼續享受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稅收的優惠。
近幾年各地也根據國家規定陸續出臺了一些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企業技術中心的研發。2002年,浙江省出臺了相關政策,其中規定企業技術中心設備可快速折舊,其折舊年限可在財務制度規定的基礎上加速30%~50%。研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各項費用超過銷售收入的1%,且比上年增幅在10%以上的,可按實際發生額的150%抵扣應稅所得額。
據了解,技術中心是隸屬于企業的具有較高層次、較高水平的技術研究和開發機構,它的中心任務是為本企業的技術進步服務。從1994年開始,國家每年公布一批享受優惠政策的技術中心,目前,520戶國家重點企業中,已有423戶建立了技術中心,其中17 8戶成為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據河南省雙匯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技術中心的有關人士介紹,該技術中心2002年共免繳各種稅收4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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