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地稅局近日通知各地,對受"非典"疫情影響的部分行業減免自2003年5月1日到9月30日期間的部分稅費。
減免稅費的行業及稅額分別為:對民航的運輸業務和旅游業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對旅店業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減征40%;對飲食業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除個別納稅人確受疫情影響,由各地、州、市地方稅務局酌情決定減征,減征幅度不得大于40%,除此之外,不再制定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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