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天津市國稅局稽查局了解到,2002年1月~2003年1月,天津市國稅稽查部門共受理涉稅舉報案件1039件,其中由單位“內部人”舉報的有935件,占舉報案件總量的90%。
據了解,由“內部人”舉報的案件大致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創辦初期由兩人或多人合伙經營,當企業賺錢后,因分配不均,合伙人拆伙,被擠走的一方進行舉報;二是企業員工因對決策者有意見,向稅務部門舉報。
在天津市國稅局查處的涉稅舉報案件中,位于天津市新技術產業園區周圍地區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企業較多,占全部舉報案件的22%。主要原因是這些地區新開辦的企業較多,其中不乏利用新辦企業做幌子,采取賬外賬、銷售不開票等手段進行偷稅的不法經營者,而“內部人”對他們的偷稅手段了解得最清楚。
稽查人員告訴記者,此類舉報絕大部分情況屬實,稽查成功率很高。2002年1月~2003年1月,該局共查補稅款1469.6萬元,罰款和加收滯納金826萬元。
- 發表評論
- 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