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陽光定稅”制度是以國家發布的計算機軟件系統測算的稅額為基礎,在個體、私營業戶的共同參與下,實行公開評議,經公示后決定應繳稅額。由于以往稅額的確定是由相關稅務人員根據規定進行測算,缺乏必要監督,人情稅、關系稅、金錢稅時有發生,導致部分業戶對稅務機關的信任度下降。隨著這項制度的施行,這種現象將得到有效遏制。為確保這項制度的順利實施,市北區檢察院在該區國稅局開展的先行試點活動中,全過程參與,隨時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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