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國稅局決定于2005年1月1號起正式啟用新版普通發票。
據新疆人民廣播電臺報道,新版手工填開的普通發票使用干式復寫紙印制,正、背面采用防偽工藝,發票聯水印圖案為菱形,中間標有"SW"字樣,在驗鈔機或特制紫光燈下,有"XG"字符并呈橘紅色熒光。
填開后的發票聯大寫金額處在驗鈔機或特制紫光燈下,字樣呈橘紅色熒光;發票監制章和發票號碼采用有色熒光油墨套印,印色為橘紅色,在紫外線燈下呈橘紅色。
每一張新版發票右上角,都分別印有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全國統一規定發票分類代碼為12位阿拉伯數字,發票號碼為8位阿拉伯數字。
此外,全疆國稅系統新版普通發票由原來的28種簡并為26種。
新疆國稅局決定2005年元旦 正式啟用新版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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